ㄧ•前言:
知識經濟時代的興起,宣告「知識」已凌駕資本、自然能源,成為企業最重要的經濟資源,將「知識」具體化為法律保護客體的智慧財產權,其重要性也不斷以高分貝被重複強調,因此智慧財產權的規畫、取得、維護與行使,也成了企業最重要的課題之一。
經濟對社會影響重大的程度,從股價指數起伏輕易就可牽動政府官員、企業主以及投資人脆弱神經的現象展現無遺。而現階段支持經濟發展的關鍵就在於「知識」,透過「知識」,我們可以累積創新的能量並藉以提高效率,不過知識的獲取常須付出相當代價,要想透過知識創造企業的價值,除必要的金錢、研發成本外,還必須與時間賽跑,免得在成果出現之前,就被競爭對手搶先一步,不僅先機盡失,還要付出大筆授權金取得授權,否則就可能難以在同一領域繼續發展。新知的創造是如此耗費成本,然而殘酷的是,其所創造的結果卻可能極易模仿。仿冒可說是永不衰退的行業,仿冒者總是亦步亦趨地跟隨技術進步的腳步,同時善於攀附所有受消費者歡迎的品牌,不費吹灰之力地分享企業努力的成果。
二•仿冒行為:
仿冒的態樣可簡單分為品牌 / 商標、產品外觀、產品功能、產品技術的仿冒,品牌仿冒通常伴隨程度不一的外觀、功能的仿冒,但其技術卻不一定粗劣,只是將一個品牌從零開始引進市場,獲利速度遠不及直接搭便車來得快,因此行為人選擇訪仿冒。至於技術的仿冒則較偏向強調科技重要性的領域,可能涉及侵害他人專利權。就品牌仿冒而言,又可略分為兩種性質,一是魚目混珠,以假亂真型,以相同或接近於真品的價格出售,獲取高額利潤;一是廉價取勝型,常見於地攤貨,那些掛著名牌商標或 LOGO 的商品,以遠低於真品行情的價格吸引消費者。兩者的差別在於,消費者購買時主觀上是否認為自己所購得的是真品,前者消費者所期待買到的是真品,而後者或許只是為了滿足追逐流行的心態。
三•企業如何因應仿冒:
人性當中好逸惡勞、坐享他人成果的劣根性,基本上是無法根除的,換個角度說,也就是仿冒問題實際上不可能完全消失。企業為了保護自己的權利,首先當然必須對於公司本身的智慧財產權作妥善規畫,例如自創品牌,取得商標權,或將研發成果權利化,以專利權賦予法定保障,合法壟斷某項技術。唯有先完整建立起自己的權利,才能主張權利,排除他人侵害。
四•發現仿冒行為因應之道:
由於仿冒行為日益嚴重,許多企業紛紛求助無門,有鑑於此,台新徵信特別成立仿冒調查小組,專門針對企業疲於應付的仿冒問題做徹底的調查。首先當企業發生仿冒行為時,應檢附相關智慧財產證明文件,並針對仿冒行為之人、事、時、地、物(即仿冒品、仿冒者、仿冒地點、仿冒事實及各種有關仿冒之線索)須詳細說明。台新徵信並在承辦委託人委託調查仿冒事件後,立即對有關侵害企業之仿冒事實著手調查,並以高科技器材進行蒐證的動作。並於完成後與企業商應選擇向法院提起自訴或向轄管之地檢署提出告訴或告發,使企業的智慧才產權受到完全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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