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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原始文件來測筆壓陳廣信事件很難找出真相

【新新聞】 525 期 文/楊立傑

郁慕明與朱高正一場「國特」與「加重誹謗」的糾紛,目前仍在新黨內部持續加溫中, 三月二十四日,郁慕明又提出了一封朱高正書寫的信件,指稱信中使用的「心廣體胖」祝詞與「陳廣信」的簽名一模一樣,同時希望司法單位進行筆跡鑑定,否則將送到國外鑑定。

筆跡鑑定已難發揮

目前國內有筆跡鑑定能力的政府單位並不多,一般而言,調查局與刑事局的鑑識單位,是民眾比較清楚的兩個單位。不過,這兩個單位面對新黨目前的這場爭議,卻寧願讓筆跡鑑定這種技術暫時不發揮功能,以免捲入紛亂之中。

情治單位表示,早期國內科學鑑定尚未廣泛應用的時候,筆跡鑑定還能算是重要的辦案證物之一,不過,近一、二十年來,犯罪手法、工具一再的翻新,許多罪犯需藉助文字傳遞資訊時,文字來源不是剪下報紙上的文字進行剪貼,就是用電腦或打字機打字,親自動筆留下證據的大型案件已相當少見。因此,在目前犯罪手法改變、科學辦案器材不斷增加改善的狀況下,雖然筆跡鑑定在鑑識單位中仍有人持續研究、改進,但筆跡鑑定已很少在大型案件中發揮關鍵效果。

筆跡鑑定的主要方法,就是測量比較文件的筆壓及字樣,這是因為每個人寫字都有自己的習慣,不論是握筆的壓力、下筆時的施力及書寫時筆與紙張間保持的角度,或是字樣中所呈現的個人特有形狀,當然,如果準確度要高一點,最好是文件書寫的時間相當接近,而且比較文件中存在幾個相同的字,如果是一、二十年前的一篇文章與目前的文件拿來對比,且相同文字相當少,又非原始稿件無法測定筆壓,這樣的鑑定準確性通常會相對降低許多。

而對鑑識單位來說,同樣的,因為其他科學鑑定儀器的進步,加上筆跡鑑定的科學性質相對過低,所以當鑑識單位開立鑑定證明文件時,都會儘量朝「模糊化」的方向寫,以免因誤判而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如果這個鑑定事關重大,必須經過幾位主管批示,這時主管通常會把不夠模糊的地方,再以文字修潤飾,結果這樣一份鑑定證明文件,文中充滿了不確定的字句,本來就不適合當主證據的資料,經過一再模糊加工後,從鑑定證明文件得知結果的可能性當然就更低了。

科學鑑定還在萌芽期

遺囑文字、支票、信用卡等的簽名,這些與金錢相關的案件,目前可以說是筆跡鑑定的大宗,平常情治單位對於民間要求這類的鑑定,也大都採取免費服務的態度。不過,平常免費幫人解決筆跡鑑定問題的情治單位,對於朱高正與「陳廣信」的筆跡是否出自同一人之手,目前也不願觸及。在他們看來,這是一個政治案件,除非是司法單位認為,朱高正告郁慕明的「加重誹謗罪」必須依賴鑑識單位的鑑定來做為判斷的依據,否則國內鑑識單位觸碰這個案子的可能性實在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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