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假印、偽造文書 2警緩起訴新莊警分局高姓、蕭姓偵查佐,為應付業務檢查而偽刻板橋地檢署贓物庫印章及物品清單充數,卻因法院審理時調閱不到相關扣押證物而穿幫,承辦檢察官念在追究刑責將讓這2名刑警丟掉飯碗,偵結後特別給予2警緩起訴的優待。 警方在查獲槍彈流程管制業務中,必須在10日內將非法槍彈送檢驗,並在檢驗完畢後將槍彈及鑑定書送地檢署或法院贓物庫簽收並核章,但新莊警分局偵查隊高姓偵查佐卻因業務趕辦不及,乾脆找印章店私下刻了地檢署贓物庫的日期圓戳章使用。 同在新莊分局偵查隊服務的另名的蕭姓偵查佐,也因槍砲案件查扣槍彈未能及時送交地檢署贓物庫,自行填載扣押物品清單,再剪下正牌地檢署贓物庫的保管字號重新影印使用。 這2名員警以為偽刻印章、自行填載的扣押物品清單充數神不知鬼不覺,卻在全案移往法院審理時,因法官遍尋不著犯罪槍彈等證物而露餡。 板檢偵結全案後,承辦檢察官以高、蕭坦承犯行,倘若追究將會讓這2名警察「下課」,遂網開一面給予2警2年期限的緩起訴處分,並附帶書立悔過書、提供40及80小時的義務勞務,並繳交5萬及7萬元的緩起訴處分金。 轉載 2008/05/06【中國時報/陳俊雄/北縣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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