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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冒侵權 – 侵害專利權實際案例!
  隨著台灣工商產業的競爭,有部份業者,為了降低開發成本獲取高額利潤,也甘冒風險,從事
  侵害他人專利及智慧產權之事件。而面對這一類棘手高智慧之犯罪行態業主常常會面臨重大的
  危機。
  國內有家上市公司(稱A公司)旗下之子公司(稱B公司)即有這一類的事證。受害者(稱C公
  司)的主管找上本公司時,告知我們B公司所生產的「合金U型管」有侵害他們專利權的行為
  。由於B公司的這種不投資開發商品的行為,結省了高額的成本,進而能以低價打擊對手C公
  司,使得被害人C公司面臨了財務關廠危機。
  本公司在接受委託後即展開調查工作,發現B公司為了防範查緝,從進廠物料至出廠成品都作
  了嚴密的反蒐證監控。甚至連同銷售廠家也只有其母公司(A公司)等幾家合作信賴的公司。
  在經過本公司的專業團隊努力後順利取得了B公司的製造流程證物及銷貨資料,確切的證實
  B公司侵權不法行為。再配合檢調單位以適當的時機查扣工廠生產設備與機械、成品、半成品
  ,進行侵權訴訟。
  在本案發現B公司除了須負擔專利法第88條刑責(對於侵害專利權之物品或從事侵害行為之原
  料或器具得請求銷毀或其他有必要之處置及賠償義務。)同時該公司的負責人也必須面臨刑事
  罪責(專利法第125條:未經專利權人同意,製造該物品致侵害專利權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
  本案委託方所幸有即時之正確處理,再加上本公司團隊對專利侵權所界定之事證有充份詳細的
  認知與舉證,才能及時的終止侵權者不當的獲利,適時的化解了企業主的危機,得以保障專利
  權者之權利。
  由於越來越多的投機份子,不願意投資開發,只想坐享其成,使得仿冒及侵權行為日益嚴重,
  讓許多企業主紛紛求助無門,有鑑於此,一統徵信專門針對企業疲於應付的仿冒及侵權問題做
  徹底的調查。首先當企業發生仿冒行為時,應檢附相關智慧財產證明文件,並針對仿冒行為之
  人、事、時、地、物(即仿冒品、仿冒者、仿冒地點、仿冒事實及各種有關仿冒之線索)須詳
  細說明。企業主為了保護自己企業的權利,首先必須對於企業本身的專利技術取得商標權及專
  利權,將研發成果權利化,以賦予法律的保障。唯有先完整建立起自己企業的權利,才能主張
  權利,排除他人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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