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費怎麼算?監護權被搶走了,還要付扶養費嗎?婚姻離婚相關問題事務所一篇文章告訴你

「我的天,監護權都判給對方了,還跟我要巨額的扶養費!」前幾天,婚姻離婚相關問題事務所來了一位委託人,焦急的向我們抱怨。在離婚過程中,我們常常可以聽見「扶養費」和「贍養費」,兩者有什麼不同?扶養費一般須要付多少,負擔不起怎麼辦?這些問題困擾著委託人。今天「婚姻離婚相關問題事務所」用一篇文章向讀者說明,就算對方開出高額的撫養費,也不用太擔心。


孩子扶養費父母各自怎麼算?

如果您是經過法院「裁判離婚」,一般來說,法院子女扶養費計算公式,多半採用行政院主計總處所公布的「各地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費用」作為標準依據,再來法院會判斷被請求人的社會地位、經濟狀況,衡量未成年子女實際生活所需,最後計算出一個扶養費用。
需要注意的是,由於扶養孩童是父母兩人共同的義務,因此,這個費用不是一個人負擔。我們可以假設法官經過參考判斷後,算出一個月25000的扶養費,接著法官會參考父母雙方的經濟狀況,訂出父母各自該負擔的比例。通常,扶養費請求權基礎落在一個月7000到16000之間。


對方都把孩子搶走了,我還要付扶養費嗎?扶養費到幾歲?扶養費定義是什麼?

答案是,要付。根據法律定義,無論監護權最後判決給誰,都不改變父母雙方對孩子的扶養義務,畢竟對小孩而言,夫妻雙方離婚,並不改變兩人仍是他父母的事實,所以就算沒有取得監護權,還是要負擔扶養費到小孩成年。要注意,如果遲遲不付扶養費,對方有可能要求扶養費強制執行。


對方定的扶養費太高了,我付不出來怎麼辦?

「我和對方正在協議離婚,原本談的還順利,但對方卻堅持我一個月要負擔30000元的扶養費,幾乎是我薪水的一半了,怎麼辦?」我們告訴委託人,不要太過擔心,儘管在協議離婚的過程中,扶養費可以自行協議,但如果對方提出的金額過高,您無法負擔,也可以透過法院開庭來審定扶養費用。
一般來說,扶養費須參考每個地區的基本生活費用,以最高的台北市為例,也才將近30000,何況扶養費不是只由一個人負擔,對方也有扶養義務,將一起支付扶養費,只是比例上的不同,因此如果扶養費由法院裁判,不太可能會出現另其中一方難以負擔的金額。


對方提的扶養費包括才藝補習班的學費,這樣正常嗎?

扶養費包含學費嗎?一般來說,除非有另外約定額外的教育費、保險費、才藝費,否則扶養費已經全包基本教育和生活費用了。因此如果對方想要提出額外的費用,就應該和您協調,如果協調沒有結果,才會訴諸法庭,讓法院作出裁判結果。法院會參考雙方經濟狀況、名下財產、生活狀況等,判斷最後應該負擔的金額。若您對扶養費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婚姻離婚相關問題事務所免費諮詢。


父母扶養費和子女扶養費一樣嗎?

父母扶養費計算標準是什麼?常有人將父母扶養費和子女扶養費搞混,其實父母扶養費是俗稱的「孝親費」,一般來說,民法規定父母扶養費計算公式,會根據父母的需要,以及子女的經濟能力調整,金額會參考我國「各縣市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和扶養人近年的收入狀況,因此實務上父母扶養費的行情,都會在子女的能力範圍內。若經法院裁定子女要負擔父母扶養費,卻遲遲沒有支付,就可以向法院要求父母扶養費強制執行。


婚姻離婚相關問題事務所提供免費諮詢

離婚是一個相當複雜的過程,牽涉的問題包括婚後財產、監護權、贍養費、扶養費等等,都會影響到當事人往後的生活,不得不嚴謹面對,因此,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建議要尋找專業的離婚律師進行諮詢。婚姻離婚相關問題事務所以保密、同理為原則,針對每個個案提供專業的見解,若您有相關問題,不妨來電進行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