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怎麼離婚?離婚程序要多久?離婚需要經過法院裁判嗎?婚姻離婚問題相關事務所一篇文章告訴您

一段感情,相當複雜,一場婚姻,更有說不完的難處,「婚姻離婚問題相關事務所」提供相關諮詢,以換地思考的同理態度,用專業和不批判的眼光處理離婚問題,在這篇文章中,我們詳細說明離婚需要注意的相關問題,希望遇到類似狀況的人們都能順利、和平的解決問題。


想要離婚,但不確定如何開口,該怎麼辦?

一場婚姻有太多人參與,兩個人的家庭、職場、交友圈、子女,各種關係織就一個複雜的問題,因此,面臨離婚這個問題時,往往令人猶豫不決,甚至不容易提起勇氣面對。我們認為,與其不斷思考「該如何開口」,不如思考「為什麼離婚」、「離婚後的生活是不是自己想要的」來的更好,確定自己的想法,就能夠更有決心的提出自己的訴求。您需要知道:

  • 是什麼讓您想離婚?
  • 婚姻的問題有辦法改善嗎?
  • 離婚後的生活是不是自己想要的?
  • 有子女嗎?離婚後對子女撫養和教育的看法是什麼?

如果思考過這些問題之後,更加確定自己是想離婚的,不妨來電「婚姻離婚問題相關事務所」進行離婚諮詢,事務所將站在您的出發點進行思考,協助您處理相關法律程序,並且在離婚過程中保護您的權益。


我與對方無法達成離婚共識,如何進行法院訴訟?政府離婚諮詢桃園有幫助嗎?

如果一方希望離婚,而一方堅持維持婚姻狀態,雙方無法達成共識,這時候就只能走上「裁判離婚」這條路。根據民法1052條規定,只要對方有以下問題,可以請求離婚:

  • 重婚:與您之外還有其他婚姻。
  • 與配偶外的人合意性交:無論是約砲、嫖、一夜情,都算在內。
  • 虐待:無論是肢體暴力,或是言語精神虐待,只要使對方生活痛苦,不堪同居,即可提起離婚。
  • 親屬被虐待,或者被對方親屬虐待:最常見為對子女家暴或婆媳問題。
  • 惡意遺棄:刻意迴避配偶,長時間不關心不聞問,就可以提起離婚請求。
  • 有不治惡疾。
  • 有重大不治精神病。
  • 生死不明超過三年。
  • 故意犯罪,被判處六個月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沒有滿足以上十點,也是能夠提出離婚請求,只是必須舉例使法官相信,配偶間存在著無法使婚姻存續的重要問題,並且無論是誰遇到這種問題,都難以維繫婚姻。只要確定有以上離婚事由,您就可以寫離婚訴狀,向法院聲請離婚訴訟。不過,現在政府沒有提供相關離婚諮詢,如果有任何問題您可以向「婚姻離婚相關問題事務所」或「離婚諮詢關懷協會」尋求協助。


離婚訴訟流程要多久,會不會兩三年結果還沒出來?離婚官司一定要請律師嗎?

兩願離婚:如果是夫婦雙方有共識的「協議離婚」,其實不困難,只要雙方商量好監護權、扶養費、婚後財產分配等事務,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清楚並簽名後,前往戶政機關遞交登記,很快就可以離婚。

判決離婚:夫妻雙方對離婚沒有共識,就只能對簿公堂,由法官來決定婚姻的存續。不過,整個判決離婚的過程曠日廢時,因為夫妻雙方在各種事物上難以達到共識,需要大量的時間蒐集證據、開堂陳述辯論等,整個過程花費一年都有可能。裁判離婚程序大致如下:

  • 提出離婚訴求:撰寫離婚狀紙,寫清楚離婚緣由和脈絡,說明離婚難以持續進行的原因和法源依據,這時建議向離婚律師進行諮詢,以免陳述出問題。
  • 開庭調解:遞出離婚狀紙後的一到二個月內會開啟調解程序,主要由調解委員會進行,通常會舉辦三到四次調解會議,持續三到四個月。
  • 訴訟程序:調解沒有結果,只好進入法院審理的訴訟程序,這個階段夫妻雙方各列出證據,在法院上攻訐辯駁,直到法官認為辯論結果可以完善判決,就會訂定最後的庭審時間。

整個離婚訴訟的流程相當費時,需要蒐集的證據和辯論策略會決定法官最後的判決結果,我們建議想用「法院判決」離婚的讀者,尋求相關法律諮詢,才能爭取到您想要的結果。至於離婚訴訟費誰付?一般是由敗訴方負擔。


我想要離婚,但我與對方已無話可說,連面都不想見到

當一段婚姻出現問題,甚至受到精神、肢體上的暴力對待,連看到對方都覺得非常恐懼,想在離婚時想要盡量減少和對方的接觸,是可以的嗎?答案是,可以。不過如果婚姻走到這個地步,恐怕難以透過「協議離婚」和「調解離婚」達到目的,因為協議和調解都是夫妻雙方和見證人一起進行,過程難免有許多溝通。

若您真的想將和對方的互動降到最少,就要透過「裁判離婚」。您可以透過律師準備訴訟材料和離婚證據,律師也會當作您的代理人,與對方溝通離婚事宜,可以不必見到對方或聽見對方的聲音。只不過,最後對簿公堂時,您還是得親自到場,有些事情必須經過當事人的證詞,才可以取信法官,畢竟離婚請求將影響到兩人的後半生,法官不會輕忽以對。


我收到對方的律師信,該怎麼處理?

您和對方已經有很久一段時間沒有互動,沒有共同活動,甚至不太講話,對方在某天忽然離家出走,只寄了一封律師信件回來,說要離婚,這有法律效力嗎?

答案是,離婚協議書需要兩個人同意,才有法律效益。如果對方只寄了一封律師信回來,您沒有簽署離婚,就不會有法律效益,只不過這個行為卻代表了對方離婚的決心,因此可能會有裁判離婚等後續行為,因此建議您也尋求律師或婚姻離婚相關事務所進行諮詢。


對方提離婚了,但我不想離,怎麼辦?

別太擔心,不是只要提出請求,法院就會裁判離婚。

當您和對方在離婚問題上沒有共識時,就會從「協議」和「調解」,走向對公開對質的「裁判離婚」。根據民法1052條規定,如果有以下法定離婚事由,就可以提出離婚訴求,因此,如果您沒有犯以下錯誤,在婚姻中也沒有出現重大問題,法官就不太會裁判離婚。

  • 重婚。
  • 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 虐待對方,使對方不堪同居。
  • 虐待小孩或其他親屬,或者您的親屬虐待配偶,使對方不堪同居。
  • 惡意遺棄對方。
  • 意圖謀殺配偶。
  • 有不治惡疾。
  • 有重大不致精神疾病。
  • 故意犯罪,判處六個月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沒有以上問題,也沒有其他使婚姻難以持續的狀況,法院一般不會裁判離婚。只是後續您仍然要思考,如何改善夫妻相處狀況,畢竟婚姻不是只依靠法律效益,還需要雙方感情維繫才會圓滿。


婚姻離婚相關問題事務所提供離婚免費諮詢

有時候,婚姻可以帶來美滿的生活,但也有時候,會讓兩個人痛苦無比,如果您正在婚姻中遭遇煎熬,卻不知道該如何處理,不妨致電「婚姻離婚相關問題事務所」,不需要離婚諮詢費用,我們有專業的服務人員,將心比心的面對每個婚姻問題,同理每個委託人所遭遇到的處境,免費的提供相關經驗和法律知識,為您找到最合適的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