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除罪化之後,侵害配偶權還可以求償嗎?官司會打多久?要提出什麼證據?婚姻離婚相關問題事務所一篇文章告訴你

2020年5月,司法院大法官釋憲,宣布通姦罪違憲,正式除罪化,一時間各界關注,一片譁然。「面對出軌外遇,我們真的沒有其他辦法可以處理嗎?」其實這個想法不完全正確,因為儘管刑法除罪,民法仍然保障人民的權利,甚至有不少徵信社和相關律師指出,因為除罪化的關係,侵害配偶權賠償金額可能更高,法官也更可能嚴格的執行民事審判;在實務上,侵害配偶權的成立條件,也相較通姦罪更寬鬆。那麼究竟什麼是「侵害配偶權」呢?做什麼會構成侵害配偶權呢?婚姻離婚相關問題事務所一篇文章告訴你。


侵害配偶權定義?夫妻之間有配偶權嗎?

為了保障台灣人民婚姻和家庭圓滿與幸福,在夫婦結婚之後,就享有一定的權利和義務,而配偶權,就是民法上的一種身分權,想當然,既然法律有保障相關權利,當這種權利被侵害時,被侵害人就可以依法提出告訴,爭取自己身權益。
《民法》184和195條說明了,如果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必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雖然沒有明定規範特定事件,但廣泛認為可以適用於夫妻配偶權上。也就是說,只要不管對方是故意或是無心,只要對你的配偶權造成危害,即使沒有身體或金錢上的損失,也可以向對方請求賠償。


怎麼樣才算構成侵害配偶權?

相較於之前《刑法》通姦罪的成立要件:「必須有性器交合的行為」民法的侵害配偶權容易成立多。廣義來說,只要男女雙方有逾越一般交際行為,譬如:牽手逛街、親暱接吻、進出汽車旅館、在通訊軟體中有色情對話、互稱老公老婆…,只要有您認為逾矩的行為,不妨直接諮詢「婚姻離婚相關問題事務所」,我們可以給您完整的建議和法律諮詢。


侵害配偶權賠償內容,侵害配偶權費用賠償怎麼算?

一般來說,侵害配偶權的賠償方式都是金錢賠償。不過,要注意的是,出軌這項行為是由兩個人共同構成,因此民法規定,無論是出軌的配偶或是第三者,都應該負起賠償責任。
這時候,一般委託人都會想要詢問:「如果我跟配偶達成侵害配偶權和解了,是不是還可以跟小三求償?」答案是可以的。我們假設一個情境:今天您配偶出軌,經過一番官司訴訟,法院判決配偶和小三總共賠償您30萬元(各15萬),但是您後來心軟,讓配偶侵害配偶權免賠,那麼小三還需要負擔全額嗎?通常法院會認為,如果債權人向其中一個連帶債務人免除債務,但沒有完全清除債務,另外一位債務人仍需要負擔的債務,但可以扣去被免除的部分。也就是說,就算配偶的賠償被免除了,小三仍然得賠償15萬元。


侵害配偶權時效,多久可以提告?

既然侵害配偶權屬於民事問題,就應該以民事追訴期作為依據,根據民法197:
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配偶應該在自己發現對方有出軌行為的兩年內進行告訴;但如果,您一直不知道對方有外遇情況,那麼只要「外遇事實」沒有超過十年,您都可以提出告訴。


要準備提告,侵害配偶全需要哪些證據?Line訊息侵害配偶權

侵害配偶權認定,相較於過去通姦罪來的寬鬆,只要您能夠有效證明您的配偶與第三者,有超過男女正常交際的行為,就可以做為證據,舉例來說:

  • 配偶和第三者的鹹濕對話:通訊軟體文字、電話錄音等。
  • 配偶和第三者擁吻、牽手:如果是在大街上牽手逛街,也算超出正常交際行為,更不用提擁抱接吻,只要您有拍下照片,就可以成為證據。
  • 兩人單獨出遊住宿證據:對話證明,錄影拍下兩人一同進入旅館等。

侵害配偶權敗訴原因是什麼?

在侵害配偶權的案例中,最常見的敗訴原因是「蒐證過程不合法」,因此,不管您想透過通訊軟體、影片或是照片當作有力證據,都應嚴守法紀,以合法的手段獲得。最常見的不合法手段,包括入侵電腦、裝針孔攝影等,建議您在捉姦的過程中向專業人士尋求幫助,保證證據效力。


我控告對方侵害配偶權,對方卻不出庭,這樣可以嗎?侵害配偶權官司須打多久?

其實是可以的,無論是提告或是被告,都可以委任律師代為出庭,如果法官認為有釐清證據的必要,才會傳喚雙方當事人到場詢問。不過,如果沒有委任律師,又不出庭,恐怕會陷入相當不利的情況,無論是提告或是被告都應該注意,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至於官司會打多久,則端看雙方攻防情形而定,沒有一定的時間。整個訴訟過程相當繁瑣複雜,因此如果有長期抗戰的準備,最好委託律師協助,替您整理證據、開庭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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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遇到侵害配偶權相關問題,不妨來電「婚姻離婚相關問題事務所」進行免費諮詢,一場官司不好打,一場與配偶有關的官司打起來更是麻煩,蒐集證據、對簿公堂…都需要極為堅強的心理狀況,如果在蒐集狀況時打草驚蛇,又或者辯論失利,就得不償失了。因此建議遇到類似狀況的朋友,先尋求相關律師的建議,再制定策略,以求順利打贏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