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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冒用名字,身份問題
約二十年前,記得那時股票買賣好像超過三千萬,稅金就比較重,友人為了逃稅,就借了本人的身份証影本開戶做股票,以稀釋買賣金額,約一,二年後本人覺得不妥,而且股票買賣超額加重稅金的措施也取消了,因此要求友人不可再借用本人的名字從事買賣,且取消在証交所的戶頭和銀行戶頭,但年年要求,年年不處理乾淨,直到現在仍有少量股票存著,二十多年來使用本人名字所買股票的配股和現金所需的稅金均由本人支付,但買賣証交所和進出銀行的存摺以及印章(他私刻的)均由他收藏,最近甚至發現他私用我的名字在多處銀行開戶,做何用途則不知,苦惱這麼久後,似乎只有訴諸法律了,請問該怎麼辦?手續上該循怎樣的程序? 他是否有罪? 法律是否會強制要求交出私刻的印章,和取消帳號?
若您未授權(同意)對方以您的名義開戶,則對方以您的名義開戶之行為至少涉及行使偽造私文書、偽造私文書、偽造署押等罪嫌,此部分您可檢具相關證據以言詞或書面向檢警提出偽造文書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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