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條款解析

  在合約或協議中,保密條款算是常見的一項條款。簽署契約的當事人在履行契約時,常會需要揭露自己所持有的機密資料給另一方,此時接收機密資訊者便須擔起保密的責任,以保障揭露者的權益。簡單來說,保密條款旨在確保雙方之間的機密資訊僅在契約明示的授權範圍內使用,避免機密資訊被未經授權的第三方獲取或洩漏。保密條款可以區分成兩種,一種為單向保密協議,另外一種為雙向保密協議,前者只要求其中一方保密,另外一方並不需要負保密義務;後者則是雙方互相揭露需要保護的機密,約定雙方都有保密的義務。


  • 機密資訊的定義: 機密資訊可以是任何不公開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計劃、客戶名單、技術資料、產品設計、市場分析等。一般企業在制定保密條款時,往往傾向將所有提供的資料都列入機密資訊的範疇,如此考量固然有其理由,但此舉會碰到的問題便是日後糾紛產生時,雙方容易對該資訊是否屬於機密資訊的產生爭議,另外在舉證時也會碰到困難。因此在訂立保密條款時,建議將雙方以口頭或視訊方式提供的機密資訊在一定期間內轉成書面保存以避免爭議;此外以書面提供的機密資訊,也建議在文件上用浮水印或在開頭標示「機密」、「限閱」、「confidential」或「proprietary」字樣以便明確表示該文件為機密資訊,兼顧保密範圍的需求以及舉證的方便性。
  • 機密資訊的保護措施: 保密條款通常會要求接收方採取必要的措施來保護機密資訊,例如限制訪問權限、密碼保護、加密等,擬定契約者可視機密資訊的重要程度來訂定保密措施,一般而言保密的程度不得低於接收方對於其本身機密資訊的保密程度。此外,由於可能洩密者主要為公司內部員工,故揭露方應要求接受方限定特定人士方可接觸以及使用機密資訊,若該資訊可能交由第三方協助辦理,該第三方亦需簽訂相同的保密條款並承擔相同的保密義務。
  • 機密資訊的使用範圍: 保密條款通常會規定接收方可以使用機密資訊的範圍和目的,以避免機密資訊被濫用或洩漏。
  • 機密資訊的期限: 保密條款的目的是為了避免機密資訊遭到洩漏,因此保密契約中皆會明訂接受方須負擔保密義務的期間。且保密條款一般皆會明定機密資訊的接受方在保密契約終止後的一定時間內仍負有保密的義務,此為以防接受方於保密契約期間終止後隨即洩漏機密資訊,至於保密期限如何約定則視雙方立場而定。一般而言保密條款終止後的保密期間從一年至五年不等,若雙方欲尋求較完善的保障,也可在契約中就不同的機密資訊規定不同的保密期限。
  • 違反保密條款的後果: 當違反保密條款時,機密揭露方得依保密條款請求賠償其所受之損害,包括但不限於賠償、終止合約、禁止使用機密資訊等。因機密遭洩漏後的具體損失金額通常難以估算,常會以「懲罰性違約金」來進行,也就是在合約中約定一個特定的賠償金額(通常會在合約標的金額的1倍到10倍之間),只要有人違反,另一方就可以直接求償高額的賠償。
  • 例外情況: 保密條款所保障的是機密資訊,當某種資訊並不具備機密性質或已經沒有保密的必要時,就應將該資訊排除於機密之外。因此,保密條款通常會約定何種資訊不屬於機密資訊,例如:法律要求披露、經過雙方同意、已經公開等。

如何撰寫保密條款

  首先需定義何謂「機密訊息」,若雙方合作涉及的面向很廣,有些可能是在任何人都可以輕易取得的資訊,有些資訊可能揭露方早已公開於業界,這些原則上都不該是保密條款所保護的對象。為了避免範圍過廣,應在條款中具體寫明秘密或機密的定義,以免日後爭議,依據業務需要,也可以對這些定義進行更詳細的補充。

  接著需列出機密訊息的保護措施,條款中可依機密資訊的重要程度來訂定對應的保密措施,例如使用加密技術、限制訪問權限等方法。同時也須將禁止事項以及機密訊息的使用限制明確撰寫於條款中,如:禁止分享機密信息、禁止未經授權的存取、僅限於特定用途、僅限於特定人員使用等。最後還需清楚指出保密條款的期限以及違約的後果,如此才是一份完整的保密條款。

  因撰寫合約涉及專業層面,可以考慮諮詢專業律師的意見,以確保條款內容符合法規且能夠周全地保護您的業務利益。


保密條款違約維權

  原則上,當機密接收方違反保密合約時,揭露方可以依保密條款中的違約後果請求賠償損害。但同時揭露方也負有舉證損失金額的義務,然而機密遭到洩漏的損失往往難以量化。因此揭露方多以懲罰性違約賠償約定,也就是「懲罰性違約金」來求償,以減少舉證責任。

  另一方面,洩漏機密的接受方通常不願意接受懲罰性違約賠償約定,在這種膠著的情形之下,接受方可選擇向揭露方協商刪除懲罰性損害賠償條款。若無法刪除懲罰性損害賠償條款時,則建議協商以適度降低懲罰性違約金。

  當遇到保密條款違約爭議時,可以向專業的律師尋求諮詢,獲取最全面的專業建議,以保障自身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