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期間小雷在網路上看到許多人將自己的銀行帳戶貼上社群媒體,跟網友們討要紅包的行為屢見不鮮,覺得新鮮的他也仿效了這樣的行為,不料他所公開的戶頭在短短一天內卻成為警示帳戶,原來是被有心的詐騙集團當成人頭帳戶利用了。小雷沒想到一個無心之舉竟會讓自己落入刑事案件中,懊悔不已……


什麼是欺詐?開開玩笑騙人會有罪嗎?

  詐欺罪於刑法中第339條第一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有關於詐欺罪的定義,必須要是犯罪者施以詐術、讓人誤信了不實資訊,進而做出不利的財產處分,並造成財產或是利益的減損。

  常見的詐欺罪案例為投資借貸,假借投資代操的名義,謊稱可以獲得可觀的利潤。一開始或許會給點蠅頭小利,但當受害者一步步進入圈套,驚覺不對想收手時,才發現所有投進去的金額已化為烏有。

  當今詐欺的型態十分多元,族繁不及備載,深受其害的除了被詐取錢財的被害者之外,應屬於在不知情狀況下成為共犯的人了,例如不幸為詐騙集團所利用的小雷,就是一個很經典的例子。若是因為涉及詐欺成為人頭帳戶被警示凍結,須等到案件以不起訴、緩起訴、無罪緩刑等處分、裁判結果,或者遭判刑而執行完畢後,才可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及身份證件至分局偵查隊申請解除警示帳戶。


避免個資洩漏,若真誤觸法網請盡速尋求法律諮詢?

  除了平時就要保護好自己的個資(證件、信用卡號、銀行帳號等等),遇到需簽名用印的場合也須多留點心,在這個網路發達、資訊氾濫的年代,千萬不要隨便點進來路不明的網址,在網站上點選同意條款時也務必詳閱內容,以確保自身權利。若真的不小心踏入詐騙的陷阱,成為人頭帳戶,也並非就無計可施了。


律師事務所協助爭取不起訴或緩刑機會,避免留下案底!

  雖說因近年來人頭戶案件過於氾濫,導致檢方審案愈發嚴格,若要主張無犯意,需要積極舉證,以說服檢方自己與詐騙集團並無瓜葛,也無意參與犯罪。若想獲得不起訴,訴訟策略及答辯技巧在實務上十分重要,可第一時間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利爭取不起訴處分,此外,若順利爭取到不起訴或緩刑的機會,就不會讓自己留下案底,因此,若遇到相關法律問題,應盡速尋求法律諮詢,避免後續問題纏身。